更新~相似科目學分認定審查說明 (108期初版)

學分認定與查詢規則說明
一、每學期期初〈開學起兩週內〉與期中〈期中考前後〉皆會各舉辦一次學分認定。


二、學分認定沒有收件開始日期,只有收件截止及審查日期,隨時皆可將學分認定表送至辦公室。若超過收件截止日者,將會自動順延至下一梯次學分認定。
 

三、每次收件截止日前會於布告欄公告審查規則,請有需要認定的同學,先行閱讀審查規則,若有任何疑惑請洽師培中心助教。


四、專門學分認定部分,若修課科目名稱與一覽表內科目名稱不同者,則必須檢附該課的課程大綱。

(一)於學分認定時會公告「XX科相似科目名稱」表,表中黃底紅字者,則於檢附該課課程大綱後通過。

(二)若未在「XX科相似科目名稱」表中查詢到該科目名稱者,即為此次學分認定審查及認定之學分,並請於收件截止日前,繳交學分認定表及該課課程大綱。


五、各科相似科目名單如下:

音樂科美術科藝術生活科─視覺藝術戲劇科舞蹈科國中表演藝術科高中藝術生活科─表演藝術藝術群表演藝術科多媒體動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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