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課綱調整,教師資格考試自110年起進行考試科目名稱與內容調整。調整說明如下:
考試科目 |
現行考科 |
110 年起考試科目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國語文能力測驗 |
教育原理與制度 |
教育理念與實務 |
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
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
課程教學與評量 |
考試題型:
除現行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對接素養評量指標和評量內容新增「綜合題」題型,其題目情境貼近教學現場, 對應學習經驗,描述內容增加;題型包括選擇、是非、配合與問答題。
其餘詳細內容請閱「
教師資格考素養導向範例說明與範例試題 (公告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