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10月30日更新:本梯次學分認定審查結束,請至師培中心查閱結果
104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師培生學分認定「期初梯次」
欲參加本梯次學分認定之師培生請注意:
收件時間:104年9月14日~18日,上午8:30~下午17:00,逾時不候。
審查時間:104年9月21日~25日,審查期間不收件。
交件請至學生活動中心3樓,B302辦公室,邱雅蕙助教。
※ 配合審查委員日程,
表演藝術領域師培生請在9/16(三)中午12:00前交件,逾時者請參加下一梯次(預計期中之後)。
請備齊審查資料,交件前請先確認資料的正確性及完整度,
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一、教育學分部份:
- 教育學程學分認定申請表,請依成績單正確填寫/繕打學年、學期、完整課名(含編號及括號內容等)、學分數、必選修、成績。手寫者請字跡工整以免影響判讀。
- 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請依入教程年度之版本提供),用黃色螢光筆畫記已修科目。
- 「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受理學期成績單。
二、各科專門課程部分:
- 各科專門課程審查認定申請表,請依成績單正確填寫/繕打學年、學期、完整課名(含編號及括號內容等)、學分數、成績。手寫者請字跡工整以免影響判讀。
- 各科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請對應審查認定表提供),用黃色螢光筆畫記已修科目。
- 「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不受理學期成績單。
- 修課科目名稱與一覽表內科目名稱不同者,務必檢附修課該學年/期之課程綱要。僅一字差異者皆需檢附課綱,請按認定申請表內容排序。本校課綱可至教務處課務組網頁查詢,它校課程請自行向原修課學校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