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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2學年度音樂 + 表藝師培公費生」甄選公告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12學年度師培公費生   
已經開始招生摟!!!

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學,踴躍報名!!!
一、甄選名額
        音樂專長(加修表藝專長)或表藝專長(加修音樂專長),1名。

 
二、甄選資格:
(一)111學年度(含以前)取得本校師培生資格且未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之本校在校生。
(二)前一學期系所及教育專業學分學業總平均各須達80分以上。
 
三、相關日程:
(一)報名日期(含繳交資料):即日起至11205月26日(星期五)
(二)甄選日期:112年06月15日(四)。
(三)放榜日期:112年06月16日(五)。
(四)正取報到日期:112年06月19日(一)。(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備取遞補通知日期:至112年07月31日(星期一)止。(若正取皆已報到,將不辦理)。
 
四、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報名時,一併繳交。
 
五、甄選標準
依「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要點」,公費生甄選審核委員會將依備審資料、講演及面試三個評選項目及所佔分數比例進行評審,依據總分排定錄(備)取名單。三個評選項目總分為100分,各分項所佔比例為:
(一)備審資料審查,40%、
(二)10分鐘講演,25%。(講演主題自訂,以有利展現自身溝通表達能力、專長專業及教育興趣為原則。)
(三)面試,35%。
 
六、徵選資料:於報名日期截止前檢附申請表及備審資料,一式七份,送交師資培育中心。備審資料(至多20頁)內容須包含:
(一)個人簡歷
(二)自傳
(三)學習計畫
(四)大學以上至今歷年成績單
(五)英語文能力證明
(六)藝術專業表現及作品或相關歷程檔案
(七)教育專業學習參與證明或相關歷程檔案
(八)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七、須於115學年度結束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完成半年教育實習及取得雙專長教師證書。
 
八、116學年度分發至臺東縣政府指定分發學校,並於分發學校服務至少六年。
 
其他相關資訊,可參考甄選簡章內容或詢問師培中心嘉輝助教
公費生相關待遇,可參考「教育部111學年度起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2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申請表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輔導實施計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行政契約書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甄選要點
教育部111學年度起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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