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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至2/23】107年「國中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公告

107年「國中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報名延長至2/23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北藝大師培中心,謝謝。



您嚮往北藝大優美的學習環境嗎?
您渴求北藝大專業的師資陣容嗎?
您對於認識表演藝術躍躍欲試嗎?
歡迎所有優秀在職老師及廣大的校友們蒞臨北藝大修習表演藝術學分班!

《開設班別》
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開班特色》
一、安排國中表演藝術領域專業課程,學習表演藝術專業與教育最新知能
二、專業藝術與教育學者規劃理論與實務之創新課程
三、落實導師制度規劃,俾利進修教師之輔導與諮詢
四、擁有豐富藝術領域資源,是教師學習進修的好環境
 
《上課地點》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舞蹈學院、電影學院
 
修習學分及時間
一、107.03.10~107.06.09 (共12學分,每週六、週日上課)
二、107.08.01~105.08.24 (共8學分,每週一至週五上課)
三、107.09.08~107.12.29 (共14學分,每週六、週日上課)
四、108.01.21~108.01.31 (共4學分,每週一到週五上課)

《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
  請於報名時間內以掛號寄至:112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師資培育中心

  (註明在職進修學分班報名)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107.02.09 (五)。(以郵戳為憑)
三、招生對象與人數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等學校在職專任教師(具合格教師證書)。
  (二) 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具合格教師證書)。
  (三) 共錄取25人,備取10人。
四、報名必審資料
  (一) 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請匯至以下帳號
    匯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匯款帳號:185-35-000-3083
    匯款戶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401專戶

  ※請於107年02月02日前繳款,黏貼繳費證明於報名表上,報名費含書面審查費用,未錄取者恕不退費。
  (二) 填寫報名表(附件一)
    表單請以電腦繕打列印、一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與匯款收據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三) 身分證影本
    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印在A4同一頁面上。
  (四) 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五) 在職證明文件
    請提供106年9月至107年1月間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之在職專任、代理、代課或兼任
    教師證明書(各校行政單位自行開立即可),及本中心在職證明書(附件二),請依規定加蓋單位主管職章及學
    校印信,否則不予審查。
  (六) 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
  (七) 書面審查資料(附件三)
    (1) 內容含自傳、申請動機、特殊表現等有利審查資料。
    (2) 採一式三份,限用A4紙張,左側裝訂,以10頁為限,字體為14字,新細明體,單行間距。
  ※ 符合報名資格者,請填寫各項報名表件,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排列;報名資格不符規定、表件不齊或書寫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補件,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負責。

五、 公告錄取名單
   民國107年02月16日(五)於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並於一周內E-mail審查結果及報到註冊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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