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要點暨111年度甄選日程、繳交資料公告
(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要點
(二)甄選日程
1、甄選公告:111年01月18日(星期二)。
2、甄選資料繳交截止日:111年02月18日(星期五)。
3、資料審查日期:111年02月21日(星期一)至111年03月11日(星期五)。
4、資料審查公告日期:111年03月11日(星期五)。
5、(暫定)面試/試教日期: 111年03月16日(星期三)或111年03月18日(星期五)。(實際日期會另行公告)
6、通過名單公告日期:111年03月21日(星期一)。
2、甄選資料繳交截止日:111年02月18日(星期五)。
3、資料審查日期:111年02月21日(星期一)至111年03月11日(星期五)。
4、資料審查公告日期:111年03月11日(星期五)。
5、(暫定)面試/試教日期: 111年03月16日(星期三)或111年03月18日(星期五)。(實際日期會另行公告)
6、通過名單公告日期:111年03月21日(星期一)。
(三)甄選繳交資料(若資料未完整,則視同資格不符):
1、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出訪人員資料檢核表一份。
2、歷年成績單、師培中心教育學分認定表及專門學分認定表影本,每人各一式三份。
3、B1 級以上英語文考試檢定及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每人各一式三份(最晚面試當天繳交)。
4、申請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每人皆須另備10分鐘試教(面試當天試教)及單元教案一式三份。
2、歷年成績單、師培中心教育學分認定表及專門學分認定表影本,每人各一式三份。
3、B1 級以上英語文考試檢定及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每人各一式三份(最晚面試當天繳交)。
4、申請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者,每人皆須另備10分鐘試教(面試當天試教)及單元教案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