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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放榜相關事項說明

07月28日(明天)是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放榜的日子,幾件事情麻煩所有考生注意:
 
一、如果你是新制且有申請112學年度教育實習的考生,那麼除了先恭喜你以外,以下事情請著實留意:
一)請立即告知實習學校,並且跟學校確認所要報到的時間跟需要準備的物品,並準時實習。
二) 教師證書辦理事宜,將於第一次實習返校時說明,所以無須自行填寫,以免造成後續問題。
 
二、如果你是新制還沒申請教育實習且預計申請113學年度「國內」教育實習的考生,那麼除了先恭喜你以外,以下事情請著實留意:
一) 請留意開學後的公告,且請務必出席師培中心預計將於10月中辦理的「112年度畢業審查暨教育實習申請說明會」,會議中會告知如何申請教育實習及後續實習需要注意事項。
二) 若你目前已經有長期互動的學校或合格帶領教育實習的師長,近期也可以開始詢問及確認後續申請教育實習的規定及流程。
 
三、如果你是新制還沒申請教育實習且預計申請113學年度「海外」教育實習的考生,那麼除了先恭喜你以外,以下事情請著實留意:
一) 師培中心預計於開學後辦理「112年度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甄選說明會」,會中將會說明申請資格、期程及其相關辦理事項,因此有此規劃的考生,請留意開學後的公告。
二) 若你已經初步了解相關資訊,那還是要請你務必留意事後公告,以免造成資訊落差,影響自身權利。
 
四、如果你是新制還沒申請教育實習且目前還沒有規劃申請(或預計申請114學年度以後)教育實習的考生,請注意:
一) 依照目前規定考試成績將可以持續保留,但在完成實習前,將無法辦理申請教師證書。
二) 若之後有預計申請教育實習,也請務必當學年度的的注意事項及說明。
 
五、如果你是新制且有申請112學年度教育實習,但沒通過這次考試的考生,那麼,
一) 除了可以開始準備明年考試外,也請記得禮貌性的通知實習學校,並詢問實習資格是否可以保留。
二) 也請務必留意下學期開學後的「112年度畢業審查暨教育實習申請說明會」,屆時將會確認「113學年度教育實習」的相關資格。
 
六、如果你是舊制且已經完成教育實習,請留意以下說明:
一) 如果你,已經繳交教師證書申請的相關資料(包含電子檔大頭照),那麼請你靜待通知。
二) 如果你,尚未繳交教師證書申請資料,那麼請你於08/17(四)前依照以下流程,親自或郵寄的方式繳交資料(若逾期繳交,將會影響後續教師證書的領取時間):
1、首張教師證書申請(填寫方式說明):需繳交資料:
1) 首張教師證書申請書、2)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影本、3)師資職前修畢證書影本、4) 教育學分證明書影本〈正反面〉專門學分證明書影本〈正反面〉、5)英文版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或有效護照影本、6) 有曾認定過超過十年以上(101學年度以前),需檢附十年條款證明,無則免付、7)改過名者,請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2、加科教師證書申請(填寫方式說明):需繳交資料:
1)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申請書、2)一吋大頭照電子檔、3)申請書任教專門課程證明書影本、4) 首張教師證書影本〈尚未領取者免附〉、5)北藝大教師證書登記申請表、6) 有曾認定過超過十年以上(101學年度以前),需檢附十年條款證明,無則免付、7)改過名者,請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8)加科登記審查費〈之後會開設藝付款繳費單,再行繳納〉
 
七、如果你是舊制但目前尚未完成教育實習者,依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可於今年10月辦理之「112年度畢業審查暨教育實習申請說明會」,得先申請修習教育實習;113年之後將依照同項規定說明轉為新制。
 
八、如果你是舊制但目前尚未完成教育實習者,依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須於115年度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116年度後將依照同項規定說明轉為新制,已完成教育實習者,須重新辦理教育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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