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循序漸進、涵融並蓄的學習經驗
為了使師資生具有紮實的學科知識,規定各科教材教法課程的個別檔修規定,以期學生確實具有堅實的專業學科基礎。檔修之目的係為使學生了解課程邏輯與順序,俾利建構循序漸進、涵融並蓄的學習經驗。惟因考量學生修業時程、課程提供狀況以及學生的異質性,此一檔修以積極鼓勵引導學生為原則:
- 求修課品質,學生每學期修課以8學分為限。
- 師資生需先修習教育基礎及教育方法學課程,對教育專業知能有些瞭解後,再修習教材教法課程。
- 師資生需至教程二年級(系所三年級)以上,具有一定的教育專業知識後,才修習「分科/領域教材教法」及「分科/領域教學實習」。
- 進行全時教育實習前,必須完成專門科目、增能課程、服務學習課程的修習、教育專業成長時數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