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藝術師資的搖籃s
首頁實習就業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

本校師資生核心能力的認定,係依據教育學程學分、教育專門課程科目與學分、以及中心教育目標與課程地圖訂定之。為評估師資生是否具備專業核心能力,本中心依據課程與活動兩個面向培養與檢視學生的核心能力。

專業課程

欲擔任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除修畢教育學程規定學分外,師資生需符合教育部核定適合培育的相關學系所(含輔系)資格、且修畢規定的專門課程學分;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認定需經由本中心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課程委員會成員皆由校內外專業領域教授或學校實務工作者擔任。專門課程科目經本中心審查認定合格後,師資生發給「修畢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證明書」;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發給「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

師資培育品管機制

除修習相關專業課程外,為評估本校師資生的專業核心能力,本中心訂有師資生與實習生的「師資培育品質管理機制」,以下列各種講座、研習與活動,結合上述專業課程,達到提升本校師資培育的品質。

  • 生涯輔導(導生聚會座談、學生會活動、就業諮詢)
  • 學習輔導(學習預警與導師輔導制度、人格測驗與諮商輔導)
  • 藝教營隊(志工培訓與服務學習認證、教案甄選競賽、教學演示觀摩、寒暑期營隊服務—史懷哲計畫、偏鄉藝教營、薇閣藝術營、藝教所歡樂營等)
  • 實習輔導(讀書會、專業講座、考前密集班、模擬面試模擬試教、教育知能會考)

最後,期待能結合畢業校友的服務意見調查、學校主管的焦點團體座談,蒐集本校師資培育畢業生的職場情況與改進建議,以便做為調整本校師資培育政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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